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看一下我的问题,此事情已经拖了1年之久,北辰物业办也协调解决此事,至今没有任何的结果。
1、2012年9月份左右,天津下大雨,我家房屋主卧室房顶的墙有一点漏,裂越来越大,物业一直说是房管局审批的问题,我从网上也发了帖子询问相关事宜,2013年11月12日,北辰区房管局给我打电话,说是我们物业自己的问题,物业公司改名了,导致公章、手续不齐全,可见物业公司一直在编瞎话。
2、得知此情况,我给物业打了电话,接电话的说自己是新来的,要不就说主任出差了,至今未归,现在物业的人都不知道公司改名的事情,对我房屋漏水的事情漠不关心,说过完年开春在给修,一拖再拖,我很无助。
3、北辰物业办也给我打过电话,说帮助调解,但是现在没有任何的进展,物业公司还是一直在托着。
希望相关领导看到我的帖子,多给我支支招,力度能不能再大一点,让物业尽快给我们解决房屋漏水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立即责成物业办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依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第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维修计划建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使用建议,并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指导下,委托相关单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该小区的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事宜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目前由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执照办理更名,没有报送相关手续,我们加紧对该公司的催办工作,在该公司报送手续齐备后尽快依据程序进行维修资金审核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