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曹子里乡某村一村民,在家中是独女,现已出嫁,家中只有60多岁的老爸爸和妈妈一起生活,妈妈经医院检查患有糖尿病数年,爸爸于2012年12月患脑梗死至行动不便,并于同年春节患心肌梗死并行支架手术,两次住院及常年吃药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如果满足低保的条件我们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曹子里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曹子里镇政府回复如下:关于农村低保办理,国家现行政策女儿与儿子的义务和责任是一样的,如果老人无劳动能力,还要看子女的有无赡养能力,如果子女家庭条件能够赡养老人,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如果子女家庭条件不能赡养老人,要由其所在村街和乡民政出具困难证明及因何致贫的有关材料。办理手续时,要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代表及两委班子同意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民政部门,由乡镇民政部门入户进行实际情况调查,如符合条件再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