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水木天成一区居民,在中心园广场两侧原来各有一个非法占道水果摊,经红桥区综合执法局清理他们分别租了门脸一个在中心广场左侧底商,一个在一区后面对面物业底商。然而,一年过去了,两家又分别在底商外占用行人道盖起了违章房屋和一大片摊位。如此,无视《天津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行为,是否应该予以处理。(请不要电话核实,请有关部门实地看看,我也不希望给我答复,我天天在看着)希望“八项规定”、“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绩效管理察访核验”一系列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不要停留在汇报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综合执法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西沽大队认真调查,执法队员现场勘查,找到违章相对人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并宣传《城市管理规定》,相对人表示配合执法局工作,将违章自行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