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2010年单位办理的人才引进,我看政策规定,结婚三年后,配偶可以随迁落户。我现在的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口上,属于北仓派出所,房子所在地属于集贤里派出所。我咨询过集贤里的管落户的民警,说是现在随迁的户口一时半会不好落户。我想咨询是否又有新的政策规定?我爱人的户口是否可以随迁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