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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在2008年10月31日购买的天津市津南区金地格林世界房屋,当初购买的房屋面积是91.89平米,按90平米以上交3%的契税,(过后我们才知道在2008年11月1日就出台了90平米以上的优惠政策,开发商因为有卖房个人指标非让我们签合同,我们也不了解新政策,就签合同了),过后也就这么算了,认倒霉了。
2010年下来的房本,房本面积为89.89,少了2平米面积,房管局就退了我们2平米3%的契税,开发商也退了我们2平米的面积钱,并把物业费面积做了更正,我们也没有再追究。可是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们也一再咨询我们从90平米以上,变为90平米以下,契税退税的问题,本应按1.5%交,可以少交一半的,省7000多块钱的。
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领导,这类问题,如果想退税要找哪个部门,属不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因为我想这种事,不应该是我们的责任和过失,造成的损失不能让我们自已来承担。希望领导给我们一个诉求的途径和满意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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