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想咨询一下,在翟庄子拆迁过程中,像我们这样事业单位未分过房,户口在村里,我们能享受多少平米待遇?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2月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人员,其核定的住房安置面积即为住房还迁面积。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