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9年由河东区教育局分得18平米独厨一间。1998年,我以集资建房的方式,把上述独厨房上交并缴纳2万余元建房款,将该房调换为独单一套,面积55平米。2001年自购房95平米住房一套。
在今年进行的老职工货币分房补贴工作中,对于享受补贴面积计算时出现了令人费解和气愤的事情。我本应该享受70多平米补贴面积,但是,河东区教育局却把个人出资调换的房子视为分房面积,在总面积数里核减,也就是说按照他们的规定,我将少享受将近40平米补贴。
此状不属于个案,这样做的结果,严重的损害了老百姓的合理、合法利益。希望政府能够站在关注民生和维护安定团结和谐局面的角度,高度重视并依法依规合理解决此事。(希望在本区内尽快解决)
尊敬的吴奈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12月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与区教育局联系。但因您为提供相关信息,区教育局无法联系您所在学校,无法查阅住房货币分配档案,无法核实住房补贴面积的认定。同时,区教育局已派人员与您联系,沟通相关事宜。如您向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也可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24127718。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