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房管局关于西于庄地区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字体:] 2013-11-12 来源:办公室 阅读 94 次
各相关单位:
因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按照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征收范围,确定征收四至范围如下:东至红桥北大街,南至子牙河,西至西于庄后大道,北至银杏公寓、第五中学。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请相关单位自2013年10月19日至2014年10月18日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下列手续:
(1)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2)审批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3)建立或改变房屋租赁关系;
(4)受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5)居民户口迁入、分户等有关手续;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手续。
特此通知。
这是什么意思?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区拆迁管理办核实,根据《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西于庄地区危陋房屋改造已办理了立项审批手续,应当暂停办理如《通知》所述的相关手续,该《通知》的下达正是依据了上述法规规定(第十六条)。如有其它疑问,您可与区拆迁办进行联系,电话是2732611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