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居住在津南区欣桃园小区,供暖由鑫北供热负责,今年单位给员工供暖补助,需要供热部门开具以我们公司名称为抬头的发票作为依据,周围所有同事去各自所属供热部门开发票否很顺利,没有遇到我这种情况,但是我去鑫北供热交供暖费,鑫北供热却说只能开个人抬头的发票,如果想开单位抬头发票,每平米需多交纳40元钱!试想如果100平米的住房,供暖费1000多元,开发票居然就要交4000元!
请问有关部门:1,鑫北供热是否应该给我开单位抬头的发票
2,鑫北供热提出每平米多交纳40元钱开发票钱是否没有法律依据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建委调查。
据反馈,区建委已责成供热办协调鑫北供热公司进行处理,鑫北供热公司已就相关情况与您沟通解释。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