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申请限价房遇到的问题:
我和老公结婚8年一直没有自己的住房,一直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孩子现在已经上了小学,随着孩子的长大,生活空间越来越小.所以面对现在的高房价,加之我们两人的收入情况,我想申请限价房,但是遇到了很多问题:
1.在2004年前后,老公和公公婆婆的户口一直是在和平区小白楼街,和公公的爸爸在一个户口本上,后来那块地方拆迁,我公公就贷款购买了红桥区龙禧园小区的住房,随之户口也都迁到了红桥龙禧园所属的街道,但是当时身份证的地址是没有变更的,还是和平区的老地址,问题就出在这里.现在我们申请限价房,红桥房管局说我老公的身份证地址和户口簿地址不一致,需要拿出当年和平区房屋的拆迁协议,我们找到海河拆迁办,索要当时的拆迁协议,对方说没找到,出具不了,只给开了个证明;但是红桥房管局的办事员说,就得要这个拆迁协议(当年拆迁的时候可能没有签署拆迁协议,公公的爸爸好像是强行带到安置房的,所以海河拆迁办说出具不了)……
面对两个政府的职能部门,对于我们百姓而言,一个说没有开具不了,一个说没有就办不了事,我不知道该去找谁,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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