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河东区太阳城青霖园业主代表我小区物业在没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出租了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小区会所给房产公司做办公楼使用。把会所出租费用私吞。请有关部门给解决一下 。本小区没有居委会管理。不能组建业主委员会。
尊敬的庄严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联系区物业办调查处理。经区物业办与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您所反映的房屋为开发商可销售部分,不存在出租情况。而关于组建业主委员会事宜,需小区业主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再由街道办事处协助小区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您可向您所在的鲁山道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2468148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