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北辰区双发温泉花园本是温泉小区,购房时合同写着24小时供应温泉水,后逐渐限制到早6点至晚11点供应,11点停水,本来已经给小区业主带来困扰,今年10月份,该小区物业以管道改造为由停供热水1一个月,然后在没征求任何业主意见和论证调研的情况下,以市政府限制温泉用水量为由,擅自通知业主供应热水时间改为早6:00—9:00,晚6:00到11:00,且不再按使用吨数收费而是每月收40元不限量使用(但是该小区物业还私自往附近洗浴卖温泉水。)。
本小区老人孩子众多,热水时间限定严重给所以业主带来不便,白天洗衣服洗手、洗碗洗澡都没有热水(由于我们温泉小区,每家都没安装热水器,即便现在再安装也不可能做到链接洗手盆洗菜盆了),而且几乎每家每个月都用不了8吨热水(热水以前每吨4.9元,40元相当于8吨热水钱)。我代表小区所以业主反映这个问题,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我们曾给北辰区信访办打电话反映情况,但接待员至今未给我们回复。我们认为小区物业未经业主许可私自提高水价和限制供水时间严重侵害了我们利益。同时这个40元包月的价格没有任何可靠的论证调研,打着节水的名义,但包月用水的做法,反倒会造成不少居民家温泉水的肆意浪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我们业主要求按原供水时间供水,如果热水成本增加,我们愿意安装透明规范和核算价格支付热水费用。但是前提必须按照原供水时间给我们供应热水。
北辰区安排的房管局的人给我打电话,就说了跟他们没关系,不归他们管,让我们自己找开发商。我们要是能找到开发商要是自己能协调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不会在这里反复骚扰你们了吧。能不能把事情帮助我们解决了,别一句不归我们管就推了个干干净净!我们老百姓现在已经太弱势群体了,交着物业的钱还得受着物业或者开发商的气,投诉无门,没人真心帮我们解决问题。这两天小区的业主们还是天天过着等热水、向物业要热水、热水说停就停的日子。北辰区的各位领导能不能帮忙把这个问题帮我们解决一下,别再推给一个单位,然后告诉我们这事不归我们管了好么。此外,我们也是从环保的角度多说一句,由于这个小区现在要求每月收40元热水费不限量,导致很多业主在有限的温泉水供应时间里大量浪费温泉水,比如用温泉水冲地沟、冲厕所,开着温泉水龙头不关(小区里已经出现把温泉水管插入厕所始终流水导致厕所管道破裂的例子了),我也想请问一句,这不是浪费水资源么。
以下是政府给的回应: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查,双发温泉花园小区在《天津市住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小区地热水供应的相关条款,关于双发温泉花园小区热水供应的价格、时间等问题,建议您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以及地热水供应商共同协商供应方案,解决热水供应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我想请问一句,是不是合同里面没有供应热水的相关条款,他们就可以随意定价呢。而由此产生的不合理收费和浪费水资源的问题你们也可以不闻不问呢?一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如果我们能够协商也就不会反复投诉了不是吗。当我们跟物业说不同意的时候,物业一句不同意也没办法,我们也就没办法了是么?那你们能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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