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人才引进家属户口政策将本人户口从大连落到天津(我妻子户口在天津),按照河西区耳环路办事大厅要求准备材料,需要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6号表),此时我已与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2010年4月到2013年4月),并与公司又续签了无限期合同(2013年4月至无限期),因公司续签的劳动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名册,现在续签合同已生效半年了,超过一个月的期限,又不能补办续签合同登记。现在只有第一次签合同的登记名册表6,没有续签的登记名册表7。请问缺少《续订、变更劳动合同登记名册》该怎么办理?或者是需要开什么证明材料?谢谢!
现在我所有的材料均已准备好,就差这个了,心急如焚,请帮忙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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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