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1月在宝坻区京津新城购买天津合生公司开发的高尔夫公寓,用来给孩子办理蓝印户口参加天津2013年的中考。当时开发商承诺12月底前一定完成,结果开发商因手续不全导致房产证和蓝印户口无法办理,于2013年1月份提出让我们退房,我于2013年1月份递交了退房申请,结果至今不给退房,孩子也未能到天津上学,这套房子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用处了,但45万元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当初家人拼凑出来的,希望领导们能帮我退回房款。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
尊敬的“王建华”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王建华"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京津新城管委会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京津新城管委会高度重视,经与反映人、京津新城项目方营销部协调,天津合生公司表示,会尽快妥善处理此事。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