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自家在门口,马路边种了两棵树,如果长得很高跟茂盛,在马路边的绿化带里,自家如今开了小店,这两棵树有点碍事,影响牌匾,请问,自己能私自砍了吗?或者想砍的话,找哪个部门啊,怎么联系啊?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我委已收到。经研究,作出如下答复:
根据《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城市树木。故该树木虽是个人种植,但您只有养护及管理的权利,无砍伐及迁移的权利。针对您反映的想砍伐树木的情况,根据《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议您向所在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即汉沽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容委窗口提出申请。地址:太平街延长线大丰路以北二楼市容委窗口。联系电话:022-67180908。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