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天津可以办理异地转出,所需要件:身份证、龙卡和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或缴存证明。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上应记载“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和“开户银行”并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印章。其中“收款人名称”应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另外,如您需要从异地转移回本市,本市也可以接受,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为您办理开户手续。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缴存证明。 3.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为您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转帐帐号。 4.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转至本市。 5.单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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