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了解的天津关于引进人才落户的政策说明中有这么一句话“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 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这句话该怎么办理解?
那我具有静海的非农业常住户口而且是本科学历。并业在在天津注册的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了。我对象(河北农业户口)户口能迁到我静海的户口上吗?
尊敬的“斌斌有礼”网友: 您好!具体问题可直接咨询公安静海分局户政科,联系电话:28941267-7924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