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东丽区房管局办理新建房房产证,小区物业提供所需的资料中,有一项是户口本,请问:
户口本是否必须携带?
我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是否必须携带户口首页?
因我单位的集体户口正在办理业务,短时间内取不出来户口首页,或能否用首页复印件代替?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1月1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已备案件办证不需要户口本,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