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天津市提出延长供暖期,自11月1日启动供暖,然而鑫北北供热站不按天津市供热规定供暖,电话询问得到的回复说低温运转,11月15日提供供暖。且不提按照以往经验,到了11.15其所能提供的供热质量,只说15日才供暖,这和往年有什么区别,哪里看出“延长”二字了?其他区域居住的朋友很多家里已经暖哄哄的了,可我们家(红磡领世郡)还是冰冷的管道,为了老人孩子的健康,我们不得不每天开空调取暖。请有关部门体谅老百姓的苦处,抓紧处理一下吧。
往年的投诉回复,都是接件15日回复,而实际很多都是2-3个月才有回音,鉴于供热期临近这一特殊性,请领导百忙之中尽快处理,谢谢
尊敬的郝鹏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