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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办2013(86)号文件要求11月1日供热单位开始供热,逐步升温
截至11月5日,我家小区的暖气管路里面还是凉水,去过供热站,根本就没烧。
11月2日在这里提出的问题,11月5日区建委给我的回复,说是所有锅炉房都以点火,点火有用吗??烧点劈柴也叫点火,11月4日我家暖气管里还没有水呢?城市居民供暖也是公共服务单位,也开始骗人了!!没享受到服务还要收老百姓的钱!!晚交一天还有滞纳金,我们老百姓有说理的地方吗?
我们就是想让家里暖和起来!
以下是区政府给我的回复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建委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供热办2013[86]号文,全市供热单位于11月1日启动供热,根据天气情况逐步升温,11月15日实现安全、稳定、优质达标供热,城区燃烧锅炉房于11月1日全部点火。燃气锅炉已全部试点火。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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