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了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市各供热单位在11月1日开始启动供热,根据天气变化逐步提升供热温度,在11月15日实现达标供热。
因为各供热单位要对供热设施。设备、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运行初期的调试(例如:锅炉压力、流量。温度整体调节、系统排气、阀门开启度调整、管道清污等),而且供热用水的生物和领热交换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11月1日到15日区间内,可能会暂时出现个别用热户家中暖气温度低的情况,希望用热户能够理解。此外,公建用热户(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益服务机构除外)原则上以法定11月15日供热为准。
同时,市热办也成立了供热督查组,发现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启动供热的单位及时处理,确保用户在11月15日前家里的暖气热起来。
区房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密关注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希望居民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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