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今年一月份博士毕业后在津就业,现已获得天津集体户口(海泰高新区派出所)。我母亲已在天津购买了住房,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但她是外地户口。现在我希望把户口转到我母亲房屋所属区域的派出所(南开区王顶堤),变成常住户口,请问是否可行,如可行则手续如何办理?我已于今年9月进行过咨询,并于10月12号得到回复,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已进入11月,尚未收到回复,麻烦尽快给我予以解答,多谢。
PS.附件中为上次咨询回复情况的截图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