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丽区俊景苑7-3-801的业主,由于房屋还在装修期间,我们在9月27日到天津市东丽区供热站办理了停热手续,缴纳了600.8元热能损耗费(据东丽区供热站工作人员介绍此小区的供热已转交给天津市电热有限公司管理,费用也只是为电热公司代收)。2013年11月28日在没有履行检查管道程序关闭密封阀的情况下供热工作人员就直接给打压冲水,造成我家新装的地板、部分新买的家具泡水直接损失5万余元。在发现跑水后我们多次拨打电话12319报修,当日未来人修理,转天热电公司维修人员才关闭了楼道的密封阀。后因赔偿问题我们找到东丽区供热站、电热公司并多次拨打市电热公司投诉电话24582222都没有结果,均被告知管不了,不愿承担责任。东丽区供热站工作人员也多次就赔偿问题帮助我们协调电热公司但都以失败告终。2013年11月4日市电热公司回电告知我们停热费交给东丽区供热站的由供热站负责赔偿,并称此小区东丽区供热站还未正式交接给他们,电热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作为老百姓我们真是投诉无门了,请政府替我们做主,帮我们把问题圆满解决。谢谢
尊敬的许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您所反映的问题牵涉法院、区热办、供热站等多家单位,已提交司法程序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