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新市镇拆迁非集体经济成员只要挂靠在当地集体经济成员户口下就享受30平安置面积,很多非农业户口通过离婚或是村领导关系挂靠在当地父母户口下,其实这部分人已有自有住房不应享受30平优惠,反倒那些没有住房因为没有关系不能将护口牵到父母户口下确不能享受优惠,我可以实名举报那些骗取优惠政策的人,对于非农业户口且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享受,且将结果公示以防暗箱操作,不能仅将户口作为合格成员,而是通过落户时间和现在是否有自有住房结合起来去除那些骗取优惠的人,这是政府应该尽力做到的,尽量做到公平合理,老百姓才会满意,目前我听到很多骂声,对于这种不公平政府知道就要给百姓交代,这种优惠本来就是给集体经济成员的,非集体和城镇户口享受廉租房和限价房待遇而不是集体经济成员待遇,请考虑,我是河东户口没有房和父母住一起,父母是集体成员,我的同学和我一样但户口确落到父母身上,不公平,请给一个合理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目前翟庄村已启动拆迁工作,相关政策问题请咨询政策咨询组。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