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梅厂镇政府回复如下:
按照我镇现行的拆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此次拆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其自行在保障中心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政策不允许再续缴(这里所指的被征地农民是我镇示范镇所涉及的5个村,与其他村无关)。本人在保障中心所缴纳的部分并入拆迁保险账户合并计算。每个阶段和每个片区的保险政策在不同的时候都略有调整,所以目前的现行政策在以后其他村庄拆迁后不一定会延续执行,只能以当时的政策为依据。
如有不明,请您咨询:29534093-822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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