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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3-11-05 10:30
 标题:农村养老保险如遇平改拆迁怎么办
内容:

    我妈妈梅厂人2014年3月就60周岁了,所以准备在2013年底交齐农村养老保险的钱。请问,如果今后遇当地拆迁平改政府给农民上其他的保险,然后按月领钱。那自己之前交的农村养老保险费用怎么办,如果已经领养老钱一段时间了,是继续领还是退掉,具体退法怎样?麻烦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3-11-11 15:4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梅厂镇政府回复如下:

按照我镇现行的拆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此次拆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其自行在保障中心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政策不允许再续缴(这里所指的被征地农民是我镇示范镇所涉及的5个村,与其他村无关)。本人在保障中心所缴纳的部分并入拆迁保险账户合并计算。每个阶段和每个片区的保险政策在不同的时候都略有调整,所以目前的现行政策在以后其他村庄拆迁后不一定会延续执行,只能以当时的政策为依据。

如有不明,请您咨询:29534093-822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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