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12年9月9日,我与天津国耀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得北辰区双街镇顺境路上河花园10号楼的一套位于一楼、面积逾118平方米的房屋一套。房屋交付使用后,不久便发现家中下方的地下一层是该小区热水水泵房和中水泵房,其中热水泵有八台,是整个小区一期和二期共2765户的热水供水泵和中水供水泵,由于暂时住户还不多目前热水泵和中水泵没有都开。水泵在工作时不断产生噪声,导致我家中的噪音很大,令人难以接受,随着入住业主越来越多,这种情况必然会加剧。开发商在建造此热水泵房和中水泵房时将其建造在我所购买房屋的下方,同时又对水泵发出的声响没有采取有效隔音、降噪以及减震措施,造成该房屋即使在白天也能清晰听到水泵发出的声响和来自地面、墙面的震动,周而复始,将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日常生活。另外,消防室也经常发出很嘈杂的报警声,也严重影响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水泵房发出的噪音属于低频噪音,该种噪音声波较长,能轻易穿透墙壁直入人耳,且不容易衰减。长期受到低频噪音的污染,必然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在购买此房屋时,开发商并未就水泵房的设计安装位置告知我,我对这种特殊情况毫不知情。
经过向物业多次反应此问题后,物业一直说跟开发商协商解决,但一直没有得到如何整改的正面答复。2013年10月29日,本人向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投诉,想委托环保局下属单位北辰区环境监测站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我房间噪音进行监测,但环保局与监测站表示没有相应的监测设备而未能进行监测。
我的房子已经装修完马上要入住,辛苦多年好不容易买到的房子却给我带来了不尽的烦恼。特别是对我的生活、工作都将因此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对我四岁孩子成长也将造成很不利的影响。我目前在饱受煎熬、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求助政府。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调查一下,协调开发商进行整改和治理,还我安静的生活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