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立镇翟庄村拆迁问题。
我女儿2011年12月出生,户口已经登记在户口簿上。现在我们住的房子要拆迁了,说我女儿不能享受到拆迁补偿。听说是以10年前的户口簿人口为准。真不知道这个拆迁补偿标准出自哪?是政府男女有别,女儿就不能享受拆迁补偿,还是要按10年前的标准,我们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生的孩子怎么就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呢?我让我在中国青年报上班的同学打听,说拆迁补偿应该按照现行户口簿注册户口,怎么到了天津就变了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1月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目前翟庄村已启动拆迁工作,相关政策问题请咨询政策咨询组。
2013年11月12日
【民生词典】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