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拟离开户籍地到外省(市、自治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短期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拟在外地居住30天以上的都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指南
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公民,在外出前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的公民应当在到达外省(市、自治区)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有关登记。您就可以凭证在现居住地免费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优质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方才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应办证的公民应当在使用期限截止前,到发证机关换领新证。
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的公民婚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3个月内到户籍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以信件、电话等形式告知发证机关或村(居)民委员会。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乡镇级计生部门
办理地点
(镇、街道)计生办
电话
022-23310865
受理时间
全年
你问我答
Q:我们夫妻在结婚登记的时候是在河北区民政局进行的,现在我的户口迁至河东区六纬路64号并且居住此处,我妻子的户口没有变动。请问我们的《生育服务证》该在哪个区的哪个街道计生办办理,需要携带什么必须的资料,需要回唐山办理什么手续吗?
A:您应在现居住地(河东区)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相关政策
证件办理的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方才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应办证的公民应当在使用期限截止前,到发证机关换领新证。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的公民婚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3个月内到户籍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以信件、电话等形式告知发证机关或村(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