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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老**   提问时间: 2013-11-04 17:04
 标题:蒲瑞祥园 供暖合同及收费
内容:

    我家的房子12年冬季采暖温度一直不够,找物业维修室内暖气,找了20多次都没有修好,室内同一暖气片,会有一半冰凉,一半温的现象,物业推脱说暖气片没问题,但是暖气就是不暖,其他楼的业主热的要死,我们家冷的要命。今年让交暖气费,换了供热公司,现在的供暖公司说合同是终身的并收12的采暖费,合同上面也没写明年份。相关条款没有这么规定,12年-13年的供暖是国环,他们是华电,还催促交采暖费的截止日期还是11月15日,回来就收滞纳金,我家的采暖问题都不给解决,还推脱找物业维修,钱是供热公司收的。简直就是一个谁也不负责的态度。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3-11-07 17: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东蒲洼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华电有限公司聘请有关部门测量,蒲瑞祥园小区供暖温度在2013年1月8日后达到国家标准。收费从2013年1月8日后收取,以前因温度不达标,不收取费用。其他疑问请您直接咨询东蒲洼党办,电话:59621399,会有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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