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媒体都大张旗鼓地宣称,11月1日全市启动供热,我外地朋友都夸说天津更加关心民生工作,我们也期待着早日供热。而实际情况是怎样呢?我居住的河东区阳光星期八小区,今天已4号了,还一点热乎气都没有。而河西、和平等领导居住集中的区域1号开始如期供热了。领导们也许还认为供热部门落实很好呢!
今天我打了12319,答复,逐渐升温,也许还没循环到我在的小区,四天了还没循环到?我不相信。于是我又打电话到晨阳道供热站,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答复,15日才给热,现在我这水还是凉的,你那怎么可能热。
我给市政府提个意见,不能全部做到的事情请不要承诺,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为什么交同样的暖气费,有些住房就能提前享受,有些就不能呢?这不是分明愚弄老百姓吗?这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吗?
恳请有关部门解决!
尊敬的陈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市各供热单位在11月1日开始启动供热,根据天气变化逐步提升供热温度,在11月15日实现达标供热。因为各供热单位要对供热设施、设备、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运行初期的调试(例如:锅炉压力、流量、温度整体调节、系统排气、阀门开启度调整、管道清污等),而且供热用水的升温和冷热交换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11月1日到15日区间内,可能会暂时出现个别用热户家中暖气温度低的情况,希望您能够理解。此外,公建用热户(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益服务机构除外)原则上以法定11月15日供热为准。同时,市供热办也成立了供热督查组,发现没有按照要求有时启动供热的单位及时处理,确保热用户在11月15日前家里的暖气热起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