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原塘沽区碧水庄园,电表标号0026314828。从96年开始入住,电表一直运行正常。期间,我曾数次购电,电业局人员均未告诉我电表有任何问题。前些天,电表更换,我去电业局换卡,却告知我欠电费4200余元。让我必须补齐,否则不给换卡。请问:我一直正常购电、正常使用,所欠电费从何而来?为什么十多年了从没有人告知?所欠电费,是否是电业局内部工作人员所为?或有其他问题,而让老百姓来买单?老百姓是弱势群体,我只求一个公道。希望能有人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1月1日
刘宝发同志您好:
根据办理情况反馈,得知您反映的问题所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了联系,向您解释了造成欠费的原因是电表的电子显示部分故障造成,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解决。对于您的理解表示感谢。
市电力公司、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