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津政办发〔2013〕53号)规定,凡属于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以及需赡养重大疾病成员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到本人居住地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及求职登记,并参加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11月初,我们会同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由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目前首批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已培训结束,领取到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关于刘洋同学信中所提问题,请本人及时到区县人力社保局或教委报名参加培训,我们将为其安排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即发放求职补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