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在2013年以前,员工休的婚假都是10个工作日,加上周末那就是14天,可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忽然改变政策了,说是只给10个自然日,这下就少了4天的假期,要是按一天100元的工资算下来,这就相当于忽然少了400元钱呢。我想请问下婚假到底是按自然日算还是工作日。如果我们单位只给10天的自然日婚假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局是否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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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政府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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