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你们好!我是津南区双桥河镇刘家圈村的村民,因示范镇建设,我村已拆迁,并整体迁入祥水馨苑聚合园小区,现我们已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但我们的户口本上还依然写着我们是农业户口,我们的身份证上还依然写着老的居住地址,户籍性质是不是要变更啊?现咨询农改非工作何时启动,相关个人信息何时变更,农改非后,我们就会彻底与土地脱沟,是否会有货币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请给予解答。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双桥河镇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反馈,双桥河镇城乡一体化示范镇建设现仍处于土地整合、房屋拆迁阶段,您提出的问题需待进入“三改一化”程序后根据相关政策逐步落实解决。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