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西青区中北镇大地十二城小区居民。本人于10月26日去热力公司预缴今年的采暖费。工作人员告知我由于我的供暖于去年办理了续停手续,需要开通后方可缴费。并且说办理开通手续只能与9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办理,现在已经过期不能予以办理,今年只能继续办理续停手续。意思是今年冬天我只能挨冻了!并且没有别的办法能开通我的暖气了。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房子是今年买的二手房,去年停供暖是原来的房主办得,我也不清楚开通暖气的手续只能在这个时间段内办理。规矩虽然是死的也不至于死到这份上吧,为老百姓服务也不应该是这个态度。现在是拿着钱都没有人要了,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尊敬的周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进行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