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
我家住欢坨村,有欢坨翠芳园楼房一处,面积100平米;欢坨村平房一处115平米(折合后面积),领导回复后说两处房合并计算面积,合并后为215平米,请问合并面积后是按自然户分房吗?
我家四代6口人,都具备拆迁人员资格(我奶奶(奶奶现在已经去世,但是属于拆迁人员资格)、妈妈、爸爸、我和媳妇、还有个小孩),算三个自然户,请问领导可不可以分给我家三个门。
请领导尽快给予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1月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按照《金钟新市镇住宅房屋拆还迁政策问答》第21题第6条选房。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