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滨海新区领导:
我是滨海新区汉沽居民,汉沽峰尚花园开发商至今未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致使我现今仍无法按程序接收房屋。据我所知,开发商之所以至今仍未取得,是由于欠政府400多万配套费,但开发商说是由于政府原因,请问是什么原因政府迟迟不予发放该小区的“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何时才能发放?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由建交局进行处理,您也可以向该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5305232。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