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南开区红金旗南路金禧园6号楼1-301.此房多年没有土地证,近期南开房管局补发了此证,切服务态度不错,特表示感谢。但是,在日前换证过程中,因为此房在2006年有过户记录,补交了1600元土地交易契税。对此,我认为不妥,请求返还。理由是:此房在今年发放新证前房本没有土地证,也不能过户交易。那交易发生在2006年,当时没有收土地契税,现在收没有道理。如果是补交当时契税,那此前不发证,也不能交易,显得不将道理了,这是那种没有考虑群众利益,简单机械执行政策,或政策使用不当。希望领导予以过问。谢谢。
林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