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2月17日通过天津12315举报天津山水城投资有限公司房产认购协议书存在“霸王条款”;武清区工商分局2013年9月29日说“进行了认真核实,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按照您所反映的上述问题,对照《认购书》相关条款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在房产认购协议书中确有有关条款违规现象,我们责令其进行改正”。我现在想咨询的是:
武清工商分局发现在房产认购协议书中确有有关条款违规现象,到底指的是什么?不知能否向举报人说明一下?因为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具名举报人举报时提出书面告知处理结果的诉求,应给予书面告知。所以,我在此恳请武清区工商分局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希望武清区工商分局能够满足小民这点要求,谢谢!
魏仪高先生: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情况已转至工商武清分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