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乐购超市的会员,前不久接到商家发来的短信,说我有一张消费满118元立减18元的全场通用超值优惠券等我领取。该券将随收银小票打印给我,请及时使用。
今日我在超市买了300多元的物品,当问及优惠券时被告知,已经过期了,我把短信给服务人员看后,她说“这是上海总部给你发的,你上上海问去”。我认为该店的做法,明显带有欺诈行为,你发来的短信并没有注明优惠的时间,从何时开始,又从何时结束,怎么就说不算就不算呢?为这点事还要到乐购的上海总部去,这也太欺负人了吧。我想请有关方面查一查,这家店是不是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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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