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于2012办理了“五七工”养老保险,并于当年领取了养老金,说是按照城镇职工对待,但养老金不足千元,远低于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2倍,而且也不能享受困难户的免费参加城镇居民的医保政策了。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不知为什么他们没有相应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麻烦贵部解释一下。是不是还在等政策还是根本就没有这项待遇?
对于现在“五七工”是不是只能参加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吗?还是可以转成城镇职工医保。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为了妥善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按照国家的文件精神,2011年11月我市专门下发了《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87号),明确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机制。目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五七工、家属工补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享受城职医保的相关文件。建议未享受城职医保的城乡居民,在城乡居民医保的申报缴费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城居医保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