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女天津户口,先生重庆户口,现居住珠海,今年3月在河西区领证结婚,现本人孕4月;孕初咨询了本人户口所在地天塔街居委会和其他相关部门关于在天津办理准生证问题,回复是孕妇必须本人回天津产检才给办理准生证并建议我们在居住地办理;之后我们在珠海办理了准生证;现在涉及到孩子出生后我们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问题,这个全国各省地区规定不统一,广东省只为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广东省户籍的办理独生子女证,但是天塔街居委会又说什么地方出具准生证什么地方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现在如何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经将您的问题转到河西区人口计生委协调解决。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转2再转3与河西区人口计生委取得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