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领导回复后,有些疑问:
1、本次拆迁是以每自然家庭为单位,我家6口人已具备2个自然家庭条件,为什么欢坨楼房要与平房合并后计算面积,并且我结婚后是分家另过,为何要我们选择合并。
2、村里人在外购置楼房的不算,他们平房面积大的按照实际面积,面积小的按照人口数,您说对于我们在村里买楼房的公平吗?
3、当时我们买欢坨楼房时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可以买至少两座小平房,现在楼房拆迁面积按1:1,村里每个平房折合成拆迁面积就比楼房面积大,我们觉得不公平。
请领导给予详细说明。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1、产权人为同一人的必须合并计算还迁面积;2、欢坨翠芳园在金钟新市镇还迁范围内;3、东丽区宅基地换房对楼房和平房的面积核定都有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