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0-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夜市商户收费标准为450元/月,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对租赁摊位时间长,摊位数量多的商户在摊位地点上有一定优惠政策。但对此优惠政策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只对夜市招商初期入市商户公布过,此后优惠政策未对所有商户进行公示和说明,造成一些入市晚商户的误解。 在今后管理中,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将取消优惠政策,并将一些管理规章及收费标准经行公示,加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步行街管理水平。相关工作人员拨打您所留的联系电话,接通后对方称不是李娜,也不是步行街夜市摊主,更没有上网反映过步行街夜市问题。又经去移动公司核实,联系电话机主姓名非“李娜”。 通过分别找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夜市经营户谈话核实了解和检查夜市收费票据的方式,了解到步行街夜市商户中无李娜此人。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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