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13年9月28日,南开区中海御湖花园暖气打压试水,6-1013租户发现室内暖气漏水,打电话给水上温泉供热站报修,维修人员赶到之后,对租户说已经关闭水管井中的阀门(实际上是错误的关闭了邻居1015,而不是1013),租户当时反映暖气仍然漏水,供热站人员进屋查看后,说是暖气里的存水,阀门关了没事。租户在得到维修人员确认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出门离开了天津。
10月1日,物业人员发现1013门口有水流出到走廊里,随即联系工程部,排查后确定为暖气漏水,且看到水管井1013和1014供热阀门为开启状态,1015供热阀门为关闭状态(物业有此书面证明,1015也书面证明未曾要求过供热站维修或报停),与业主租户联系后认为是供热部门关错了阀门,为防止损失扩大,立即关闭了1013阀门,我们也尽快排干了房间里的明水(物业人员反映供热站之前也曾关错过别户阀门
,但及时发现未造成损失,可见不止一次犯同样的错误)。10月6号,租户回家后再次打电话给供热站报修,维修人员说跑风未关严,但除了上次维修人员,没有人再动过暖气跑风。
我们多次上门和供热站反映了此问题,并拿给他们证据看,要求恢复地板和墙面或赔偿,供热站开始说需要时间领导商议,后来拒不承认有过失。他们并没有深入调查,而是包庇自己的员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是怕犯了错却不敢承认错误,害怕赔偿而撒谎抵赖,难道这是一个涉及民生的国有单位该有的形象吗?因为过失造成了别人的损害,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供热季马上到来,我们想要尽快修复以免影响使用,心急如焚,我们听说这是公平公正,解决百姓问题的政民网络平台,至此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来解决我们的问题。感谢政府工作人员!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