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们好:
现在南孙庄正在进行宅基地还迁工作,我想问问领导违章建筑算不算宅基地,如果不算的话,为什么有的村民违章建筑也算上了呢,金钟街口口声声的说房源不够,有的违章建筑多出好几十平米,像这样的情况都算还迁面子,房子都让违章建筑面子占去了,房源能够吗?请领导查询此事,金钟街主管复尺的同志们别这么做了,太没有人情味了.请领导了赶紧过问此事,要不就来不及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新市镇还迁工作,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予以认定:1、 具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件的住宅房屋。2、 2002年住宅房屋普查以前,在宅基地院内所建符合正常院落布局且普查时登记在册的住宅房屋。3、 2002年3月以后经区、街职能部门核准,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改建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