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东丽区好美嘉园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因物业要撤出小区,需要我去退装修保证金。但前提是必须先交纳90元渣土清运费。本人询问小区物业是否有交费收据,物业告知已经丢失。再无凭据的情况下我认为此收费不合理,并且从办理交房手续到现在,我并没有装修房屋,何来渣土清运费一说?并且物业在我不知情情况下替我交纳渣土清运费是否合理?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尽快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经查,物业企业表示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进行房屋装修时产生的渣土等工程垃圾需要清运。物业企业已将该渣土清运费垫付给相关部门,故业主应按规定交纳渣土清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