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局长您好;
塘沽区北塘镇,东西沽,非农村。这个地方生活着部分渔业和非渔业从业人员。我们出生在六十年代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上学、就业、粮食、副食品补贴等平等待遇。
“文革”时期国家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下乡,据说在此期间北塘当时的负责人申请“渔业子女”不参加下乡,实行“社来社去”。由此至1984年期间,我们被安排在天津市汽管厂,针织厂,、织物厂,等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时过境迁,现在的我们该退休了,工龄审定却没有着落。
事实上,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
问题的通知,早已于1985年6月发布实施。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
显然,北塘地区“社来社去”是因应下乡政策而至今未解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说没有上山下乡就没有“社来社去”,我们的命运也不会这样。长期以来这些人经过多次反映上访有不同程度的解决,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我们当中大部分人在1980年到1984年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依塘沽区劳动局负责任人解释事情的演变经过,(没提供文件)我们的情况属于文革问题,天津市上山下乡截止1979年,1980年以后的不算下乡。那我们从1980年以后从学校被分配到北塘镇,东西沽镇办企业的员工又算什么呢?北塘镇,东西沽于1988年中旬从渔业转为非渔业对于这块国家有没有补偿政策?从1988年下旬至1992年底国家有政策,从1993年1月1日开始我国城镇居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算视同缴费工龄。
另外据塘沽和滨海新区有关人员讲,针对北塘,东西沽地区实行了补交保险期间为1984.1.1—1992.12,31,这一做法据说有四五百多人被漏掉。这是在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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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请求:还原历史,解决文革遗留问题。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诉求三点:请问我们这一代人在这个期间工作的员工算什么?1.我们算是城市户口么?现在各企业已倒闭我们要求在这个期间工作的年限按视同缴费工龄计算。2.我们算是渔民吗现在海已被占了要求给我们补偿。3.我们算是农民吗?我们要求按农民待遇补偿)。
我们从2012年6月开始至今走访了滨海委、塘沽劳动局。滨海人社局贾局长和文员洪宁及塘沽劳动局社保科何科长、养老科郭科长多次座谈,他们只是谈解决了北塘、东西沽截止到1979年前参加工作的员工按乡龄问题的过程,从198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国家没有政策,无法解决。在镇办企业工作的员工计千余人不能按视同缴费工龄计算,我们已到退休年龄,难道让我们喝西北风吗?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请求各级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我们的情况,我们坚信共产党是正确的党,是群众利益的代表,在习近平主席的领导下,中国有希望、人民有希望、我们反映的问题也有希望得到公正的解决。
北塘东西沽全体城镇企业职工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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