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初,位于河东区晨阳道东段(阳光星期八昕旺北苑北门)设置了一个露天的停车场,该停车场给我开具的收费凭证(收据非发票)盖的是天津市河东区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财务章,开始10天左右,还有人看车职守,之后就不见有人再来,并且把停车场的牌子给拆除了,只留了两个值班用的亭子,现在已经1个月过去了,想问问,这个停车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是我该如果处理已经收取的停车费?
尊敬的史国平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联系交警河东支队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9月1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联系交警河东支队调查处理。交警河东支队已派人员到现场查处。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