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3月份购二手房,距今有5个月,前几天更换智能表时,说电表用大于购,我去南开城西供电局查,发现已经欠电9600多度,但我插卡显示还有剩余电量300多度,要是将近1万度电,至少要欠4、5年吧?我刚买5个月的房子,这么多电,明显不是我欠下的,这完全是原房主欠下的,让我来承担显然不合理。为此我致电95598投诉时对方称电力公司已于2010年就发现电表用大于购,不及时处理问题电表明显是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在工作上敷衍了事,可是相关部门并没有对当时的房主进行严肃的告知和对电表的及时更换或调整,而是将此事一拖再拖。这么长时间,电力局为什么不进行通知?现在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期盼您的回答!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8月30日
孟女士您好:
经了解,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电能表电子显示部分出现了故障,造成机械部分读数与电子部分累计的电表读数不符。根据《居民一户一表使用协议》中第四条乙方的电卡表在运行中若电卡表机械部分读数与电子部分累计的电表读数不符时,以电卡表机械部分读数为准,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以上情况所属供电单位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就具体问题进行沟通。
市电力公司、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9-18